江蘇農信社考試金融學(4)
第三節、 貨幣的定義
一、 馬克思的貨幣定義
貨幣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該定義強調了貨幣的基本職能:即價值尺度和交易媒介
二、西方經濟學中的各種貨幣定義
(一)貨幣與法律 貨幣是法律規定的具有無限償付能力或無限法償的事物, 所謂無限法償,即無限制償付能力,法律保護取得這種能力的貨幣,無論每次支付數額如何大,無論屬于何種性質的支付,支付的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二、西方經濟學中的各種貨幣定義
(二)貨幣是購買力的暫棲所 這一觀點是現代貨幣數量學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提出的。所謂購買力,意思即是能買到商品和勞務的能力,這是強調貨幣的交易媒介職能 三、貨幣定義的范圍與度量
(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貨幣劃分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貨幣劃分為兩個口徑:貨幣和準貨幣 1
、貨幣:又稱狹義貨幣,是指立即可以作為 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貨幣 M1=C+D
2、準貨幣: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
(二)我國貨幣層次的劃分 M0=流通中現金 M1= M0+企業活期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農村存款+個人信用卡存款 M2= M1+居民儲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信托類存款+其他存款 M3= M2+金融債券+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