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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實施奶粉限帶令
2013年年初,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進出口規例》,規定每人最多可帶1.8公斤奶粉出境。違例者一經定罪,可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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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乳企多次出現質量問題和信用危機,香港便成為很多父母購買奶粉的首選。加之從事水貨活動的人把大批配方奶粉從香港供應鏈中帶走,造成香港嬰幼兒奶粉缺貨,而解決問題要么靠增加供應,要么靠限制需求。盡管港府一再要求奶粉供應商增加供應,確保市場穩定,卻沒能有效解決奶荒問題,在港人看來,要滿足內地如此廣大市場的奶粉需求,已經超出了香港可以承受的范圍。這便是香港特區出臺“奶粉限帶令”的背景。
香港政府歷來重視公眾利益。這次奶粉限購的舉措也體現了香港政府對本地消費者和兒童權益的重視。內地民眾對此應予以理解。
但是,也有人認為:香港作為一個自由貿易港,限購規定違背了自由市場經濟的規律。這種做法限制了消費者自由消費的權利,同時也對香港本地的奶粉生產和奶粉行業經濟的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本地的奶粉市場和經濟發展。而且,“最多兩罐”的限帶規定犯了“一刀切”的錯誤,事實上將誤傷眾多普通消費者。此外,此次限令的懲罰過重,與實際應承擔的責任不符。
“奶粉限帶令”對香港來說,更多的是海關監管問題,而對內地來說,則核心地反映了奶粉質量和信心問題。
對內地來說,政府監管部門要立刻開展對奶粉的專項管理,建立集中統一的政府監管體制,將奶粉安全監管職能賦予專門部門,垂直管理,充實執法能力,形成以一個監管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協同配合的統一協調的監管機制。并涉及從畜牧生產到流通領域的各個環節,同時采取一系列更加嚴格的措施規范生產廠家、畜牧養殖以及銷售環節的責任,確保國民能喝上安全、放心奶。
只有各大乳企樹立誠信意識,做到誠信生產和經營,內地奶粉市場才能重新獲得民眾的信任。也唯有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由香港“奶粉限帶令”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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