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城區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動遷隊伍建設,提高動遷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身體健康,有強健的體魄和較好的心理素質,能應對長時間的工作和種種困難與挑戰。
3.能熟練使用元和本地方言和普通話與人溝通交流。
4.了解拆遷征收、宅基地管理、土地法、規劃法、物權法、民法和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5.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有較好文字表述能力和較強口頭交流溝通能力者優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涉及自身及重要利害關系人拆遷(征收),經屬地社區三次以上做工作,但不支持不配合丈量簽約的,以及無正當理由多次上訪、信訪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道德敗壞,有賭博、吸毒等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不宜進入的情形。
7.男性,原籍地為相城區,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二、招聘人數:
4人,若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1:2,則根據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1月27日兩天(9:00-11:00;13:30-16:00)。
2.報名地點:蘇州市相城區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嘉元路元和大廈704室)。
四、報名方法
1.采用現場報名方法,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退伍證、駕駛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單位收取復印件。
2.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應聘材料和相關資格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證。
3.報名者須對所提供的應聘材料承諾真實有效,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4.經現場報名初審合格后,報名人員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交個人近期1寸證件照5張。
5.報名資格復審:元和街道組織人事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分別進行。
1.筆試
考生到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領取《準考證》。筆試范圍主要為房屋拆遷與征收方面的內容,具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發[2004]234號《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列》、相政發[2003]32號文件、相政發[2008]7號文件、相建發[2009]49號相房[2009]57號文件、相政規(2012)6號文件等。部分參考材料可在完成報名時向工作人員索取。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將通過“元和黨建”微信公眾號和“無限元和”手機APP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退伍軍人為士官、優秀士兵、立功者,可酌情加分,累計不超過2分。若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
以上考試時間、地點均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用)>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要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實行一次性替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七、政審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實行一次性替補。
八、聘用及待遇
1.經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由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對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考核制,報酬由每月預發工資和年終考核工資組成,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九、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其他
本簡章由元和街道組織人事辦、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5451149、65757133
監督電話:69221273
蘇州市相城區元和街道組織人事辦
蘇州市相城區元和街道動遷安置辦公室
掃碼進入考試交流群、或掃碼咨詢
 
|